第九十三章
对上陆长逸戏谑的眼神,陆长安连忙横了他一眼,“三哥三嫂你们和妈妈坐一会,我先出去一趟。”
把周锦和拉到厨房,“已经这个点了,得准备准备中午的饭菜。”
若是只有她自己,吃馒头都没事,但家人第一次上门,她想让周锦和在陈春霞的面前好好表现,毕竟妈妈在家里的话语权挺大。
周锦和根本不知道他们今天会来这里,更不知道会在这里吃饭,担心失了礼数,“长安,要不咱们去国营饭馆吃。”
里面的菜品繁多,无非就是多花点钱。
陆长安小声安慰,“不用太担心,只做些家常便饭就好。”
家里倒是还有些猪肉,还是半个月之前买的,好在现在天气冷,倒没有坏。
没有丝毫准备的他有点慌,拿着毛巾擦了把汗,“肉有点少,我再去买点。”
陆长安拉住他的手,“不用,等会再弄一只兔子就行。”
光看色泽和香味就知道味道不错。
现在虽然也穷,但生活已经比之前好了不知道多少倍。
有了河后,庄稼方便浇水,粮食收成多了,赶到夏天雨季还能去河边捞两条鱼回家打打牙祭。
周锦和一直在厨房忙碌,陆长安偶尔过来看一眼,帮点小忙。
女儿在乡下的两年多时间,学习了很多,收获了很多,对她人生之路也有很帮助。
周锦和还是觉得不太合适。
陆长安回来就对上三双笑眯眯的眼睛,连忙撒娇,“我就是想着来都来了,不在这吃顿饭不好吧,而且周锦和的手艺很好,你们试试就知道了。”
光这些已经十分丰盛了,总共也就五个人吃不了多少东西。
周锦和腰上还系着围裙,有些局促的笑了笑,“不知道合不合胃口。”
齐大华接任后又开始想办法再把河道拉长,这才有了现在的河道。
陈春霞颇有些感慨,“确实很不错。”
为了方便过河,齐大华还找人专门弄了条船,来回免费拉人过河。
到饭点,饭桌上摆了满满一桌子饭菜,像什么鸡肉炖土豆、爆炒兔肉、红烧狮子头、蒜苗炒鸡蛋等等。
周锦和脑子被她的那句“陆家未来的女婿”冲击的乱成一团浆糊,不禁连连点头,“你去吧,我好好做菜。”
陆家一家子都偏好辣,他提前问过口味,做的几个肉菜也偏辣,几人连连夸赞,周锦和这才终于松了一口气。
后来有个村长上任,开始想办法挖井挖河道,这才有了村子东头的那条河。
之前只觉得女儿在这里受苦受难,心疼的慌,现在却觉得女儿当初来是正确的选择,如果人人都惧怕苦难,就只能在原地踏步,永远无法前行。
许久之前,红星生产大队是附近几个大队中最穷的一个,尤其是周锦和所在的村子,往北边走几里地就是另外一个县,它等于在两个县之间,要什么没有什么,庄稼收成低,就连吃水都是问题,治安还不好。
饭后,周锦和又快速把碗筷洗干净,带着他们去村子里转一转。
三人怎么不知道她的小心思,笑着调侃了两句便转移了话题。
“呆子,来回一趟都几点了,这些已经足够好了。”陆长安轻笑了一声,“陆家未来的女婿,好好表现,我去堂屋陪他们说话,需要帮忙说一声就行。”
而且她一直在观察周锦和,发现这小子一对上女儿还真是傻的可爱,女儿说东他不去西,把女儿的话贯彻到底。
这么高大的个子,若是早早送到部队,说不定很有出息。
可惜
罢了,他是个爱女儿的,若是好好奋斗个几年,能给女儿好的生活,她自然不会多拦。
转到下午三四点,一行人便去了陆长安的宿舍收拾东西。
她的东西颇多,光用车估计还拉不完。
陆长逸提议,“先把东西收拾好,趁着邮局还没关门把东西寄走。”
宿舍几个人一起帮忙把衣服打包好,陆长逸和安洁先拉到县城邮寄。
床底下还堆了那么多试卷,丢了实在可惜,陆长安吆喝了一嗓子问谁要,没想到来的人还挺多,没多大会就分完了。
剩余的被子、日常生活用品太多,带回去还麻烦。
陆长安问,“周锦和,要不你都拿走吧。”
周锦和只拿了两床被子,“其他的我都用不上。”
正好陈兰都在,陆长安便把那些分一分。
看到自行车陆长安有点发愁。
家里已经有一辆自行车,平日里没有人骑,等到她开学后,直接骑那辆车上学就成,不需要第二辆。
而且常市离南城那么远,带着自行车并不方便。
“自行车也放在你家吧。”
周锦和摇头,“你带回去吧,以后说不定什么时候有用。”
陆长安小声嘀咕,“家里有辆自行车方便点,你去县城需要走那么久,多累啊。”
陈春霞这会和陈兰几个人说话,周锦和犹豫了一会才开口,“我打算年后去东城看看。”
“东城?”
东城是南方临海的一座城市,十分贫瘠,不过陆长安印象中好像要不了多久,那里就会发展起来。
如今这个年代去外头打工会被人看不起,周锦和的日子好不容易好点,陆长安还想带着他去南城发展发展呢,最起码有她在,吃喝不用发愁。
陆长安说了一句,“怎么想起来去那里呀?”
“你还记得国营饭馆的厨师吗?他的一个远方亲戚在东城做买卖,说是比在乡下种田赚的多。”周锦和抿了抿唇,“我们的五年之约已经过去了一年半,时间不多了,我想着上一年工也就赚一百来块钱,我没有学历只有一身的力气,倒不如去拼一拼。”
陆长安还是担心,“万一”
在东城人生地不熟的,万一遇到事情,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。
周锦和与她对视,“长安,我若是前怕狼后怕虎的人,你还会喜欢我吗?”
陆长安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。
从她和周锦和相识开始,他先是下河救她,在她被蛇咬的时候二话不说吸毒,王双溺水他第一个冲上去,二瘸子绑人他第一个冲上去,沈苗姐出事他还是第一个冲上去。
他做的事情太多太多,多得她都数不清。
正是因为见过那么勇敢的周锦和,才会越来越喜欢他。
陆长安吸了吸鼻子,“我知道了,不过我还是不放心你独自一人去那么远的地方。”
“等几天我问问王双,他要是愿意,我们就一起。”周锦和扯了下嘴角,柔声哄她,“别担心,等你什么时候放假我去南城找你。”
陆长安知道自己劝不动,叹了一口气,“家里的地址你知道,我要你每周.不,每月给我写一封信。”
万一到时候太忙没有时间写信,还是一个月一封比较保险。
“好,只要你别嫌弃我字写的丑。”
在一起生活了那么久,马上就要分别,四人十分不舍,这两年多来她们朝夕相处,感情不是一般的好。
莫小华拉着她们的手,“好羡慕你们啊,能在一个市上学以后可以经常见面。”
陈兰嘿嘿一笑,“你和红霞放假就去南城找我们呗,到时候吃喝全包。”
“这可是你说的。”王红霞笑道,“到时候可别嫌我们烦。”
陆长安笑了起来,“哪里会嫌弃啊,不过你考的比较近,随时都可以回家。”
几人又闲聊了一会,正好陆长逸开车回来。
陈春霞打算去王双家和张雷家坐一坐,毕竟救过她女儿,于情于理都该亲自谢谢。
昨天知道陆长安的身份后,王双一家三口在房间里枯坐半夜,天蒙蒙亮才睡,这会刚醒没多久,眼角还带着眼屎,“娘,我想吃包子。”
刘爱花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,“吃吃吃,你看看你的脸脏成什么样了,我还想着年后找媒婆给你相相亲呢,就这样的哪个姑娘能看上你。”
“哎呀,我不想相亲。”
“你还不想相亲”
刘爱花拿着擀面杖追着他满院子跑,差点和迎面而来的人相撞。
来人不认识他们,他们却认识来人。
昨天老远就看到过,没想到他们会来这里。
陆长安拉着他们做了个自我介绍,几人聊了会,把礼物放好又去到张雷家。
张雷也是昨天知道他们来这里的,本想过去当面感谢一番,又担心他们不乐意被人知道,便一直没去。
沈苗现在身体恢复的很好,能吃能喝比之前胖了一圈,平常没事还能去上工赚点钱。
要不是陆长安和陈春霞,等待他们的不知道会是什么,如今再次见到恩人,二人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陈春霞性格好,很容易让人亲近,几人没有什么距离感,还说了不少知心话。
陆长逸担心天黑不安全,“妈,咱们先去县城吧,等天再黑不好走。”
这一走,怕是以后都不会再回来,一想到这,陆长安的眼泪根本止不住。
王想、沈苗和思思也哭成了泪人。
聚散终有时。
有缘总有再见的那天。
陆长安轻扯着周锦和的衣袖,“别忘了我说的话。”
周锦和同样眼眶红红,重重点头,“不会忘。”
车越走越远,越走越远直到变成一个黑点消失不见。
王双擦了擦眼泪,“锦和,走吧。”
周锦和双眼通红,“抽烟不?”
一向不沾烟酒的周锦和也会主动说出这种话?
王双怔愣了片刻,“你有?”
“供销社。”
王双连忙朝着刘爱花走的方向喊了一声,“娘,别留我的饭。”